75.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76.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77.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78.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79.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80.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