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下放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中医医政〔2017〕23号)、《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2〕23号)要求,根据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申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了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拟确定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月1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394-8271184。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