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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创伤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477号)和《河南省二级医院创伤中心评价细则(试行)》,周口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医院创伤中心”进行了评审,经研究拟批准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二级医院创伤中心”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5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周口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 系 人:赵艳玲
联系方式:0394-823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