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2012年三明市开始治理虚高药价,2013年开始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相结合阶段。2013年2月,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医院差价收入,按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87%、财政补偿10%、医院消化 3%~5%的比例进行补偿。在这一阶段,共调整4大类 80 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增9773.33 万元。
(2)医疗服务价格与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挤压药价虚高水分相结合阶段。三明市通过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堵住药品浪费,降低检查费等,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弥补到位的方式,适当增加医生的劳务性收入。2015年分3次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调整3165个项目价格,调增超过1.36亿元。增设药事服务费,合理体现药学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新型药学服务模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3)医疗服务价格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相结合阶段。2019~2020年的价格调整中,重点支持儿科、妇产科、康复、护理等临床薄弱学科建设发展,共调整 4652 个项目价格,调增2353.54万元2021~2023年,在总量基本持平的基础上,通过3次结构性调整,降低大型检查设备的检查项目价格,调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治疗及手术项目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