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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疾病应急救助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三无病人”及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无力支付人员应急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市共救治疾病应急救助患者13人,医院垫付总救助资金96169.53元,其中身份不明人员 3人,垫付救助医疗费13027.91元;无力支付人员10人,垫付救助医疗费83141.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