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郁海燕委员:
您《关于为医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由于医学的局限性、疾病发展的不确定性,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医疗意外,从而引发医患纠纷。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制定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我市针对此项工作出台《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护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关于为医护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文件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作用。各医疗机构坚持单位组织、个人自愿、降低风险的原则,采取属地管理,集中实施的办法进行,提高医护人员风险抵抗力,为广大医护人员创造安全、良好的执业环境,解决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组织、推动辖区内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二是加强医疗纠纷防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医疗机构要努力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组织好本机构和医务人员投保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