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石中杰委员:
您《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全面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深入宣传优化生育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世界人口日”“托育服务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三孩生育及配套支持政策等,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一是持续开展三孩生育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1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使三孩生育政策深入群众。二是加强人口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参考周边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发〔2023〕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三是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我市全面推行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实行业务全程网办模式。通过对比近三年出生人口数据发现,一孩出生占比呈下降趋势,二孩、三孩出生占比呈上升趋势,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全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一是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二是高度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符合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以家庭为单位实行一次性救助,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建立完善定期巡访制度,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持续开展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出台《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0〕36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周政〔2023〕6号)等文件,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托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家庭和儿童支持政策,降低家庭抚育成本。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加强政策研究,推动建议落实落地。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直接涉及儿童养育的包括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二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营养改善,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脊灰等疫苗,不断提升儿童健康管理水平。三是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渠道,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四是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有效减轻包括儿童、学生等在内的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五是积极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完善配套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激发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