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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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事项 |
取消事项 |
下放事项 |
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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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序号 |
名 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 称 |
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省辖市级) |
1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放射治疗、核医学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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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需设置的) |
2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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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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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类型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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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子项)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权力名称(子项)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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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省辖市级)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 |
取消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取消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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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需设置的)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 |
取消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取消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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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
新增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新增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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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放射治疗、核医学除外)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
变更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调整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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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负责人)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变更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调整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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