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卫生计生监督局2023年5月份行政处罚公示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 违法事实(必填) | 处罚依据(必填) | 处罚内容(必填) |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 处罚机关 |
周口市开发区刘刚理发店 | 92411600MA9FJN1J5E | 周卫公罚【2023】2号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2020年起擅自从事理发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刘刚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未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 | 2023-05-26 |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周口经济开发区黄泛区中心医院 | 12411700MB1H743734 | 周卫传罚【2023】1号 | 未取得《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 2023-04-27 |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