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来源: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10-08 17:50:5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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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处罚依据(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处罚机关
周口市示范区目之韵养生馆 92411600MACUR9BT59 周卫公罚﹝20244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美容的经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2023/9/19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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