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要求,现由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提出申请撤销三级综合医院设置批准书,现将撤销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394-8228220)据实反映。
撤销内容如下:
许可文号:周卫医许准字〔2023〕第18号 批准文号:周卫设准〔2023〕第3号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经核准,同意你单位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级别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名 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周口市开元大道与周商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床位(牙椅):51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按申请科目筹建,执业登记核定后执业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26年11月5日止。 2023年11月6日 |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