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在规范医疗行为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明市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对医生诊疗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1)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对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进行考核;明确普通门诊一次处方的限量,防止医生为拿回扣而开“大处方”“只开贵、不开对”。要求二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低于70%,三级医院不低于75%,二级医院全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控制在 3.5%以内,三级医院控制在5.5%以内。
(2)加强静脉输液管理。从2014年8月起,三明市确定了 53 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治疗规定的无需输液疾病时,必须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具体实施由临床医生视病情而定,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抗菌药物用药量前10名的品规及其开具医生在院务公开栏公布,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前三名的抗菌药物给予暂停使用处理,并约谈责任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