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为什么增设药事服务费?
增设药事服务费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1)体现药师服务价值。一方面,2013年三明市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后,药剂科创收机制取消,医疗机构存在药师不能创造经济效益的思想误区。另一方面,药师的技术劳务价值未得到社会承认,在不少医院,药师被部分群众称为“抓药的”。
(2)发挥药学服务作用。发挥药师在用药医嘱审核、临床药物治疗、调剂核发药品、处方点评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作用。加强药师对医师处方行为的监督指导,开展药物治疗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害事件监测、临床药效评价,以及药物临床研究等。强化药事管理与质量控制,更好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3)健全药事服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安全、合理、有效用药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新型药学服务管理,更好保障患者用药第一关通过改革,全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师队伍人均年收入由改革前2011年的3.80万元增加至2023年的12.65 万元、最高达 35.8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