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三明市如何开展部门间协同监管?
(1)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即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提高审批效率。
(2)强化对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建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监测与通报制度;卫健、医保、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进行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短缺药品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管理,
(3)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医保局牵头组织,联动部门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间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行动等方式凝聚监管合力,2019年来联合推动了“点题整治”“131”专案、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做到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守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