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如何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
为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乡村偏远地区用药需求,三明市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1)动态调整采购目录。基于临床需求动态调整采购目录。鼓励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将临床需求的新药及时纳入采购目录。
(2)保障目录外用药。同时对于个别病种所需药品不在三明市采购目录的,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进行备案采购,满足目录外用药需求
(3)统一采购结算管理。目前,三明市各总医院(医共体)的药耗集中从三明市平台统一采购、配送和结算,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所使用的药品耗材由总医院(医共体)负责统一审核、统一调拨和统筹调剂使用,保障总医院(医共体)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
(4)满足偏远乡村用药需求。一是将村卫生所纳入采购平台供应保障范围,其所需药品耗材由乡镇卫生院通过平台代购。二是明确配送企业职责,为提高配送企业积极性,实行“一品一配”,即一个品规只允许一个企业配送,配送企业需将药品配送至总医院(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偏远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对配送率不达标的企业采取扣减预付款等惩戒措施,解决偏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不足、不及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