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在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全面推行总会计师制度。从2016年起,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总会计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同级医院管理委员会优先从所在医院内部聘任,聘期三年,可连续聘任。所聘任总会计师不核编、不定行政级别。
(2)成立财务核算中心。2017年4月,三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总医院组建工作的意见》,在之前改革的基础上,将由隶属原卫生局的乡镇卫生院财务核算中心,整体划转到各总医院(紧密型医共体),负责对各分院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2017年,组建总医院,由总医院院长兼中医院院长、同时也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财务支出(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由总医院院长授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院长管理,由执行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