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 |||||||
| 2026年4月27日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周口市中心医院 | 1241170041858519X1 | 周卫医罚〔2026〕13号 | 病理科赵艳娜、江晓月切片观察和出具病理诊断报告时未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普外科护士朱晓文执行医嘱时未认真做好查对工作,未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 2026/04/23 |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